星报讯 被骗子骗走钱后,几名债主四处寻找,最终在一超市中将骗子擒获。但抓住骗子后,几人没有将其扭送至警方,而是关起来猛揍一顿后让其家人交钱赎人。日前,合肥市包河区法院一审对此案作出宣判。
张某、余某等被高某以做生意为由骗走人民币5300元后没了音信。2010年5月23日,张某等人在合肥市包河区某超市后巷内将高某抓获,令其家人还钱,并将高某带至一旅社内进行辱骂殴打,后转至另一旅社由秦某等轮流看管。直至高某家人将钱送至合肥市汽车站,民警才将高某解救。
法院认为:张某等为了索取合法债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实施殴打,其行为己构成非法拘禁罪。因高某对本案的引发有一定过错,故可减轻对各被告人的刑事处罚。判决张某等拘役三个月,缓期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