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合肥市以个人身份参加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已超过14万人。记者从合肥市人社部门获悉,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标准有讲究。另外,个人中断缴费时间只要不超过一年,在补交齐中断的医保费后,还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两类人员参保缴费比例不同
为了方便市民参保,合肥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就个人参保政策做出了解答。哪些人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呢?据悉,凡具有合肥本市城镇户口,已以个人身份参加合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城镇劳动者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而个人缴纳职工医保费的标准也是有讲究的。职工医保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救助基金。个人缴纳基本医保费的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为安徽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每年7月1日起调整。缴费比例:失业人员凭有效的失业证执行6.5%的缴费比例(无医保个人账户);自由职业者执行10%的缴费比例(其中3.5%划入医保个人账户)。大病救助基金为每人每月15元。
中断缴费不足一年可续算缴费年限
个人参加职工医保后什么时候就能享受医保待遇呢?对此,合肥市人社部门表示,个人首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金领完后60日内参加(接续)医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我之前参加了医保,但有段时间中断缴费了,如果续保还能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吗?”市民王先生问道。据了解,像王先生这样有过中断缴费经历的参保市民也不在少数。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个体参保人员在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续保的,补齐中断期间的医保费后即可恢复享受医保待遇,并连续计算缴费年限;连续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至12个月的,补齐中断期间的医保费,自补缴之月起6个月后恢复享受医保待遇,缴费年限可连续计算。若中断缴费超过12个月的则按首次参保处理,中断前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不再计算。
另外,合肥市人社部门还提醒已参保个人,个体参保人员按10%的缴费比例缴纳医保费,其中3.5%划入社保卡内。如个体参保人员每月交纳职工医保费247.2元,每月返还到社保卡上86.5元。而失业人员按6.5%的缴费比例缴纳医保费,社保卡内不予返还,所以卡上没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