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011年3月17日,常活动于省城各大洗浴中心行窃的犯罪嫌疑人汪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庐阳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等待他的将是“四进宫”刑罚。
2011年1月13日清晨,犯罪嫌疑人汪某一人窜至省城长丰路某国际商务浴场以浴客身份进入浴场,22时左右在浴场休息大厅趁受害人郭某某不备之机,将其更衣柜手牌钥匙盗窃走,然后使用手牌钥匙打开更衣柜门盗窃郭某某放在衣柜内的一部黑色直板触摸屏HTC手机及一把汽车遥控钥匙。得手后汪某离开浴场,在浴场外停车场使用盗窃来的汽车遥控钥匙打开郭某某停放在此的汽车车门,将郭某某放在汽车后备厢背包内的钱包盗窃走,钱包内有现金人民币4000元、台币10000元、美金6元、各种卡等物。
2011年1月29日、2月14日又先后两次用同样的作案手法盗窃受害人卢某、王某的财物。据汪某交代,他盗窃一般都是先去浴场洗澡休息,然后寻找那些会把自己的手牌丢放在身边的人,利用空当先偷手牌钥匙,拿着偷来的手牌钥匙打开相对应的衣柜,再盗窃里面的财物。
检察官提醒:在商场、超市、餐饮、娱乐、休闲等人员复杂、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市民需要加强安全意识,提高警觉,保护好自己财产,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