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震惊省城的“楼道缚尸案”二审,今日上午将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10年7月14日凌晨1时许,因赌博输钱而又急于翻本的王某与家里急需用钱的沈某,经预谋后携带事先准备的绳子、钢管、手套等作案工具,至受害人刘某租房处,准备将刘某杀害后抢劫其钱财,可一直未找到合适的机会作案。凌晨2时许,两人离开刘某家,刘某送两人下楼。当刘某走到二楼的楼道时,沈某在其背后用绿色尼龙绳勒住刘某的脖子,将其放倒在地,王某走到刘某前面,压在刘某身上并用戴手套的右手捂住刘某的嘴,致刘某死亡。之后,王某将刘某的一只挎包抢走,包内有7000余元现金、银行卡、数码相机等物品。
当日下午,王某、沈某带着刘某的银行卡,到合肥市城隍庙附近一家银行,沈某通过自动取款机查询该卡内余额共计213653.58元,后两人至步行街附近一家银行用该卡取走现金1万元,每人分得5000元。当日晚上23时许,王某、沈某又至该银行用该卡取款1万元,被公安机关抓获。
该案一审时,在庭上,两名被告对检方的指控供认不讳。据王某交代,他和刘某相识已经有两年了,平时的关系也比较好,还一起参与赌博。在抢劫完后,两人还到美容院去找了小姐“放松”。
2011年1月15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某、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并致人死亡,且抢劫数额巨大。在共同犯罪中,两人所起作用没有明显的主次之分。判处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沈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