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从1996年9月至2010年5月,在长达十四年的时间里,滁州明光市三界镇西王村农民徐忠全采用暴力手段,先后强奸妇女、幼女9人(其中3人未遂),并造成二人死亡,并在强奸过程中抢劫被害人一部手机。昨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徐忠全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和抢劫罪数罪并惩,判处徐忠全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