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益达集团木糖醇口香糖10块钱3盒,买1盒送2盒。机会难得,千万不要错过!”听到这样的广告宣传语,你是不是有点动心了?昨天在省城世纪金源购物广场,那些争相购买“益达口香糖”的市民也许并不知道,其实,此“益达”非彼“益达”也。
活动:“益达怡箭”买1盒送2盒
昨天在省城的世纪金源购物广场,一个促销车特别引人注目。“香港益达集团木糖醇口香糖10块钱3盒,买1盒送2盒。机会难得,千万不要错过!”促销车上的大喇叭反复播放着这样的宣传语。
记者拿起一盒口香糖,看见盒体上写着“香港益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监制”的字样,包装也模仿“益达”的样子。“这是益达集团的新产品,益达怡箭。”随着促销人员的指点,记者果然看到“香港益达集团”下有“怡箭”字样。
说话间,有不少市民听到“益达”在“做活动”,纷纷前来购买。短短十分钟,促销人员就卖出了几十盒。
厂商:“怡箭”已涉嫌商标侵权
记者昨天拨打了益达木糖醇口香糖的生产厂商,箭牌糖果 (中国)有限公司的客服热线,一名客服人员告诉记者,所谓的“香港益达集团”并非美国箭牌糖果旗下公司,而“怡箭”木糖醇口香糖也跟“益达”毫无关系,“如果用了‘益达’二字且包装相似,就是对我们的侵权。”
而合肥市12315消费维权投诉中心投诉部主任梅立龙告诉记者,以知名商标的名义宣传、出售近似的商品,就是借助名牌效应进行虚假宣传,以误导消费者,“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傍名牌’,涉嫌商标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