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苛刻的捐款”其实并不苛刻
闯红灯入罪操之过急
向天天都是“3·15”快跑
下一篇4 2011年3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史上最苛刻的捐款”其实并不苛刻

李继彦
 

“要在半年内将2亿元善款发放到近10万农户手中,且差错率不超过1%,管理费不超过善款的3%,远低于行规的10%”这样的“苛刻”要求,企业家、慈善家曹德旺以“苛刻、抠门”的条件向西部五省捐款2亿元,开国内捐款问责先河,被网友称之为“史上最苛刻的捐款”。(本报昨日16版报道)

出手如此大方,条件却这般“苛刻”,在很多人看来,曹德旺身上也许少了一些别的慈善家一掷千金的豪气。有人说他“苛刻”,有人谓之“抠门”,但在笔者看来,这个所谓的“史上最苛刻的捐款”,其实并不“苛刻”,一点也不“抠门”。

不久前,公众曾就扶贫政策发出“真扶贫,扶真贫”的呼声,原因是现实之中却有冒领扶贫款和低保金的现象。与之相似的是,近年来,在善款发放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善款并没有真正接济“穷人”,反而进了“富人”的腰包;有些善款被雁过拔毛;有的甚至如泥牛入海,杳无踪迹。捐赠机制漏洞百出,又怎能怪捐款者“苛刻、抠门”呢?

将每一笔善款准确无误地送到最该被接济的“穷人”手中本是慈善机构的天职,而要保证善款去向的准确性,唯一的途径就是降低差错率,差错率越小,也就越能彰显“善”之本意。就此而言,差错率不超过1%的条件其实并不苛刻。如果认为苛刻,那只能说明慈善机构的资质不够过硬。

相较于“管理费10%”的行规,3%的标准看似“抠门”,实则考验一个慈善机构的公信与良心。诚然,慈善机构在管理和分配善款时需要一定成本,但“10%”的行规中究竟有没有赢利空间,一直存有争议。可不论怎么说,慈善机构应该具有公益性质,而不应是赢利机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压缩管理费实际上就是在倒逼和挖掘慈善机构的公益潜质。也许3%的“抠门”标准让慈善机构一时难以承受,但从长远来看,有利于慈善机构的长效运作,有利于激发更多的善心。

但愿“史上最苛刻的捐款”能够唤醒政府部门更多的社会责任,能够催逼出更多更具公信力的慈善机构。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