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010年11月22日,黄某驾驶公司的小客车,在合肥市将来肥打工妹小凌撞成重伤,黄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为了治疗费,小凌委托家人将黄某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得知,小凌是一个1992年出生的小姑娘,车祸发生后一直瘫痪在床,必须转院进一步治疗,否则可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法官立即组织各方当事人耐心地协调沟通,并裁定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5万元。裁定发出后,保险公司很快履行了义务,保证了治疗的顺利进行,现原告小凌已经撤诉,等待治疗结束后再一并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