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4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了人事任免案。此次会议共计审议任免26人次,其中辞职1人,任命15人,免职6人,批准任命4人。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朱玉明提出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提议免去其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此外,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任命的7人,免职的4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批准任命的4人,提请任命的8人,提请免职的1人,会上都表决通过。其中,批准任命陶芳德为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斌为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胜友为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效珉为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