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此轮调控共涉及价格管理、信贷、税收、限购、土地供应、住房保障、约谈问责、舆论引导等八个方面的内容,简称“国八条”。
虽然从内容上看,“国八条”都是对现行政策的延伸,但是,从力度来看,显然有了很大的提升和突破。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的“杀手锏”。
第一,政府对房价问题的责任有了明确的参照目标。“国八条”明确要求,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也就是说,过去一直被虚化的调控目标,如今有了明确的参照物,即必须与居民的收入水平和购买能力相适应,否则,就是房价过高,就要追究地方政府的责任。
第二,限购的范围明显扩大、力度明显加大。“国八条”对限购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毫无疑问,此举对抑制投资和投机性购房是十分有效的“杀手锏”。
第三,较真保障性住房建设。“国八条”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不再是提原则性要求,而是明确了责任。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的较真,会对地方形成一定的约束力和影响力。
第四,提高了投资投机性购房的成本与风险。以往,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十分旺盛,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投资投机性购房的成本过低、风险过小,而获利空间过大。“国八条”显然在这方面拿出了“杀手锏”。一方面,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另一方面,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毫无疑问,投资投机住房的成本将明显提高、风险将明显增加,这也逼迫投资投机住房者不得不重新作出选择。
总之,此次调控政策出台于春节前夕,可谓是把握了良好的时机。当然,“国八条”要真正发挥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还要有新的措施和办法跟进,尤其在如何落实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责任方面,要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