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原本以为低价买了一件“上档次”的新棉衣,没曾想光鲜亮丽的棉衣竟是“次品”,遇到这样的闹心事,合肥市民钱女士这两天一直有点闷闷不乐。
前天,钱女士路过城隍庙的一家服装店,一下子被门口挂着的一件大红色棉衣吸引住了。心想着就要过年了,买件大红棉袄挺喜庆,她便进了店门。穿上一试,往镜子前一站,挺合身,显得人也挺精神。一问价格60元,价格挺公道,“老板说,最后一件了,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在老板一番言辞怂恿下,钱女士“痛快”地付了钱,拿了衣服回家。晚上,她拿出衣服准备挂进衣橱,对着灯光,她隐约看见衣服后背上有“数字”,再一细看,果然衣服上印着模糊的“180”三个数字,“如果是装饰,不可能这么模糊,这三个数字明显是手写的货号。”钱女士说,这件衣服应该是件“次品”,所以如此“物美价廉”也有了合理的解释。
钱女士本想拿着衣服去店里讨个说法,可她根本没法提供任何凭证,老板根本不会认账。而当时买衣服时,老板也说过,因为是“特价商品”,拒不退换。“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我不该贪这个小便宜。”如今,钱女士后悔极了,她特别想通过本报提醒消费者,购买衣服时,一定要去正规商场,不要贪图便宜,忽略质量,而且一定要记得在买衣服时,索要发票,方便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