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条公交延时服务“备年货”市民
图片新闻
初一到初六徽园有庙会
过年回家 13招解决旅行综合症
山楂淮山煲鲤鱼
明日“小年”
“猪肉馅”牛肉丸被查 分辨时要“三看”
特大医疗事件两小时上报
3上一篇 2011年1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特大医疗事件两小时上报

记者 王松青
 

星报讯 记者昨天从卫生部门获悉,《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的特大医疗安全事件,必须在事件发生两小时内上报。对瞒报、漏报、谎报、缓报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或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医疗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并予以通报。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