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中国人民大学徐悲鸿艺术学院“裸模”苏紫紫的身世,经媒体深入调查之后,于近日曝光。这位本名王嫣芸的女孩之前所叙述的“被强拆”、“市政府上访”、“生活贫困”、“父母离异”等煽情要素均无法确认真实性。(1月22日《长江日报》)
种种迹象表明,之前有关媒体对苏紫紫的报道,都源于她的自述,公众的同情心有可能又一次被欺骗了。
从“芙蓉姐姐”开始,一大批网络人士靠着炒作,靠着媒体的推动、网友的围观而一举成名。以至于当下,靠炒作博出位,成为一些想出名的人的最佳选择。无论是当事人自身,还是其幕后的推手、炒作团队,抑或是媒体,都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但却不怎么光彩的角色。
至今尚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对这种现象加以约束和规范,没有任何一个规定给炒作套上笼罩。炒作无罪,然而,炒作却也并不是完全没有标准的,社会公序良俗、传统道德观念是炒作的底线。任何越过这条底线的炒作行为,都是为人们所不齿的。
炒作者自己对道德的尊重程度,炒作团队和幕后推手对社会公序良俗的尊重程度,以及媒体对自身职业道德的操守程度,无不成为“炒作出名”这条生产线上的重要零件,缺一不可。
娱乐毕竟只是昙花一现的短暂快感,社会公德和秩序良俗,才是需要我们永远去记取和传承的。任何带有欺骗甚至只是欺瞒性质的炒作,最终伤害的,无疑都是人们的同情心、社会的公序良俗以及美好的道德观念。试想,当人们一次次地付出同情之心,却一次次地发现原来自己被骗了时,那将是一种怎样的悲怆。再遇上需要同情的人或事时,又是否还能生出些许内心的柔软?
责任良心、职业操守、恻隐之心、公序良俗、道德传统,这些社会底子,岂能容博出位者一点点地去持刀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