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至11日,我省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5起,造成20人死亡。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针对这几起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出台紧急措施应对。包括立即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立即启动春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等。
11天发生5起较大交通事故
1月1日11时25分,皖KE711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怀宁县境内国道206线1214公里加620米处,追尾碰撞浙H01923号“东风”牌大型货车,浙H01923号货车又追尾碰撞到前方同车道准备左转弯的皖H3B043号小型客车。皖KE7117号牵引车在碰撞过程中又与相对方向行驶的皖H13005号大型客车相撞,造成大客车上3死3伤。
1月2日20时17分,鄂AZD188号“金杯”牌中型客车(核载10人,实载14人,含1名2岁婴儿),行至南陵县境内国道318线364公里加500米处,追尾撞上皖B33390号“福田”牌重型自卸货车,造成“金杯”客车上4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9人受伤。
1月3日5时28分,皖N25047号(皖NB366挂)大型货车,行至肥西县境内国道206线1075公里加960米处,与皖AZ968Y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小轿车上2名乘坐人当场死亡,驾驶人叶文争经抢救无效死亡。
1月8日22时10分,皖NJ3360号“帕萨特”牌小型客车,行至霍邱县境内县道010线52公里加450米一弯道处,撞上路边行道树,车上驾乘人员全部被甩出车外,造成4死2伤。
1月11日1时50分,苏A6K259号“松花”牌小型客车(载5人),行至来安县境内国道104线1094公里汊河大桥处,撞上桥头防撞墙,造成车内驾乘人员5人当场死亡。
5起事故全部涉及交通违法
在这5起交通事故中,有4起发生在国道上,造成16人死亡,其中国道206线发生2起,国道318线和104线各发生1起。
在这5起交通事故中,有4起发生在晚上8时至凌晨5时之间,酒后驾驶、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5起事故的发生均与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直接关系,其中2起是由驾驶人醉酒驾驶引发。另外3起分别由超速、超载、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等违法行为引发。此外,5起事故有2起系单方肇事引发,造成9人死亡。
为应对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警方出台多项紧急措施。
醉酒驾驶机动车一律拘留
自即日起至春运结束(1月12日至2月27日),警方将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国省道、高速公路以及饭店、餐馆、酒吧、娱乐场所等餐饮业集中的路段和城郊接合部,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易发时段为重点,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和酒精检测仪、测速仪等装备投入路面,严查有酒驾嫌疑的机动车驾驶人。
对发现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要一律从重处罚),严格依法处罚。
超速50%一律吊销驾驶证
自即日起,最迟在1月15日之前,全面启动全省10个省级春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实行24小时勤务,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六必查”(承载人数、驾驶时间、驾驶资格、车辆审验情况、车辆安全设施配备、车辆轮胎磨损情况)。
在国省道上将以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逆行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在高速公路上以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夜间巡查密度,确保重点路段、高峰时段管控到位。
警方还将狠抓超速违法行为整治,加大路面测速力度,对超速50%以上的要一律按上限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为应对春运高峰及恶劣天气对交通安全的影响,警方也出台了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