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厅厅长董永安因涉嫌违纪被“双规”。此前,该省交通厅曾连续有三任厅长被查出违法犯罪事实。(本报1月6日报道)
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有句话“如果你爱他,就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我看这句话可以改为“如果你爱他,就送他去当交通厅厅长,因为那里钱源滚滚;如果你恨他,就送他去当交通厅厅长,因为那里贪官纷纷落马”。
交通厅长掌握着成百上千亿的资金,而这些资金的使用往往就是交通厅长的一句话。因此,防范交通厅长的腐败,必须从制度上着手,制约交通厅长的权力。但是,每一位交通厅长落马后,制度建设总是“风声大、雨点小”,要不怎么会有四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呢? 第一任落马厅长曾锦城曾以写“血书”方式表白:“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第二任落马厅长张昆桐则提出口号“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而第三任落马厅长石发亮更是号称 “一个‘廉’字值千金”。厅长表态后,有关部门似乎就放心让他们上任了。
像河南省四位交通厅长“前腐后继”的典型案例是少见的、个别的。其实,并不是交通厅长这个位置一定会出问题,关键要看个人的思想、品行、作为。应该说,涉及经济领域的许多部门都是相当敏感的,金融部门、城建部门、商贸部门,不都是贪腐易发区域吗?问题不在于什么岗位,而在于监管。当然,对于那些具有高度风险的部门,有关方面更应该心知肚明,但为什么明知如此,防范、监督、制约制度却没有跟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