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省城市民陈女士日前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诉说了这样一件郁闷的事情,“买的是促销特价商品,结账时超市却要按原价收钱,给我的说法是,这件商品还没有到促销时间。”
2010年12月30日晚,陈女士在北一环附近逛某超市,看中的一款豆浆机正在打折,只要396元,“促销员说这款原价要469,现在买挺划算的,一听我就拿下了。”陈女士介绍。
付款的时候,陈女士却发现,发票上的价格变成了469元,陈女士提醒收银员,“是否划错了价格”,但是收银员还是要陈女士付469元。陈女士觉得有些奇怪,于是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可工作人员让陈女士先把钱付了,再去服务台填张单子退差价。
促销人员进一步解释说,396元这个价格是元旦的价格,如果要买必须按照原价购买,等到元旦了,再拿着单子来退差价。
对此合肥市消费者协会李家华副秘书长表示,像这样的促销价格“早产”问题,要么是商家钻空子,要么就是促销员摆放不当。消费者遇到此类问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