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之害,毋庸赘言。2009年下半年,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严厉打击酒后驾车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让人深感欣慰。然而整治行动一结束,酒后驾车又有卷土重来之势。11月,山东省莘县城关镇黄河村村民朱连春在大量饮酒后,驾驶三轮汽车拉载21人在回家途中与一辆大货车相撞。醉驾不仅造成司机朱连春死亡,还夺走了他15位亲人的生命。而日前又传来“河南洛宁县邮政局长酒后驾车撞死5少年”的消息,真令人揪心!
应当认识到,酒后驾车是维持了很长时间的惯性行为,不会在短期内销声匿迹。打击酒后驾驶,需要疾风暴雨式的专项打击以增强威慑力和舆论声势,更需要稳定的长效机制。
笔者认为,要让酒后驾车不反弹,首先,要加大行政和刑事处罚力度,提高酒后驾车违法成本,真正让驾驶者敬畏法律,坚决打击酒驾者的嚣张气焰,使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让驾驶人员谈酒色变。其次,要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严惩的前提是严查,要严格执法,坚决顶住“人情风”,一视同仁。再次,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高人的素质。向驾驶人员讲清“严是爱,松是害”的道理,让驾驶人员养成“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的良好习惯。只有如此,驾驶人员才能长期保持对饮酒的戒备心,路上的行人和正常行驶的车辆才能获得一个有秩序的安全的交通环境。 (作者系合肥市政法委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