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秀”这个网络新词,已遍布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秀”本当源于“走秀”,即模特小姐在T型台上的展示、表演,给人以青春悦目的美的享受。
“作秀”则更多地打上了人为的烙印,也就是特意的“包装”、“打造”、“渲染”,起到了某种宣传或广告效应。
现实生活中,作秀已经屡见不鲜,作秀的合理存在似乎无可指责。
当然,在一般情况下,“秀”一把确实无可厚非。演艺圈内的嬉笑怒骂、自我炒作,亲朋好友间的插科打诨、幽默比拼,无非是增添乐趣、娱乐人生嘛,这种“秀”有益无害。
但是,有些“作秀”,我们却不敢恭维。
官场上,台上妙语连珠,台下掌声一片,诱人的民生承诺讲得天花乱坠:本市实现“无假货一条街”,本届任期“还城市蓝天白云”。其实,在相当一段时期内,这些豪言壮语只能是美丽的传说。
商战中,明明是假冒伪劣产品,却雇用一批“志愿者”,举着牌子,游走大街小巷,振臂高呼:“质量第一,血本甩卖!”“秀”得有声有色,消费者却吃了闷亏。
更有一种“秀”,简直今人讨嫌,名曰“跳楼秀”。为了个人的某些诉求,诸如讨薪纠纷、家庭琐事、夫妻不和等等,爬上十层高楼,呼天抢地:“我不想活了!”于是,110来了,120来了,119也来了,围观者人山人海,交通堵塞,城市正常秩序大乱。对话、劝导、营救,三五个小时后,“跳楼者”恢复常态。这类闹剧,省城每隔月把总要上演一番。不是吗?昨天合肥五里墩附近就出现了女子跳楼事件;据说此女子已是第五次“作秀”了,实在令人无奈(见今日本报A5版)。
把某些跳楼者定格为“跳楼秀”,是有道理的。其实那些爬上高楼者并非是真的要告别尘世。无非是一种手段,一种“逼宫”。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不惜拿生命当赌注,浪费社会资源、扰乱正常秩序、损害城市形象,于人于社会有百弊而无一益!
本文无意抹杀“跳楼者”可能面临的种种不幸,而这种不幸确实需要社会的同情和援手,我们也坚决谴责某些不良企业主给“准跳楼者”的种种刁难与打压;但是我们同样认为跳楼的方式却是万万要不得的。作为一个法治国家,公民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政府为打工者讨薪也是费尽心机,合肥市实施的一整套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新举措,使打工者在工资发放、劳动保护等方面有了可靠的保证。至于因情感问题爬楼寻死,更是一种轻率、盲目的行为,不值在此赘言。
年关将至,种种社会矛盾或许频频突现。奉劝我们的兄弟姐妹们,心态平和一些,视野放开一些,退一步,海阔天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