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水产经营户为霸占鲜虾收购市场,竟然邀集打手打伤竞争对手,企图通过暴力迫使对方知难而退,以达到垄断经营的目的。11月21日,违法人员刘某、陈某分别被当涂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江苏兴化人黄某两年前来到江苏高淳水产品大市场做鲜虾收购生意。由于黄某讲信誉,收购价格也适中,许多养殖户都喜欢将自己的鲜虾卖给他,时间一长,引起了同样在大市场做鲜虾收购生意的高淳人刘某的嫉恨。刘某凭借“狠劲”已占据了大市场绝大多数鲜虾收购份额,看到黄某“抢”了自己的生意,他绞尽脑汁,多次“警告”黄某不得在大市场收购鲜虾,否则就要给他“颜色看”, 千方百计要将黄某排挤出大市场。黄某知道“强龙难压地头蛇”,只得忍气吞声,离开了大市场。
过了一段时间,刘某听说黄某虽已不在大市场做生意,却又到与高淳一河之隔的安徽省当涂县湖阳乡上门向养殖户收购鲜虾,恼羞成怒,扬言要“教训教训”黄某。11月21日下午3时左右,刘某邀来无业青年陈某,一同驾驶一辆轿车由高淳进入湖阳寻找黄某。当他们行至湖阳乡大邢村加油站附近时,看到从此路过的黄某,刘、陈二人当即下车截住黄某,语言威胁黄不得在湖阳乡收购鲜虾,黄某回道:“生意各做各的,我为什么不能收呢?”刘某一听气急败坏,不问青红皂白,与陈某一起揪住黄某就是一番拳打脚踢,当场将黄打倒在地,致使其身体多处受伤。随后两人钻进轿车扬长而去。
当涂县公安局湖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根据受害人描述及车辆特征,火速驱车追击,一直追到湖阳乡与高淳县交界处太平桥附近,终将刘、陈两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