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宿迁当地媒体刊登了一组照片,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不仅有违法人真实姓名和家庭住址,而且配上当事人违法行为照片。根据宿迁市出台的实施方案,该市将对行人、非机动车走快车道、闯红灯等八类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10月10日《扬子晚报》)
一搞重点整治,五花八门的歪办法就都出来了。这是运动式执法的又一反面例证。
今天曝光,明天曝不曝光?对这类行为曝光,对醉驾酒驾、汽车闯红灯曝不曝光?对平民曝光,那么对官员、特权车,对那些打个招呼就没事的曝不曝光?曝光式执法,在公平性上就有问题。
能不能曝光、曝光谁是一个问题,曝光到什么程度又是一个问题。把违法人的真实姓名和家庭住址都曝光出来,将会给他们带来超出违法责任之外的困扰。另外,这些都属于个人隐私,治理某类交通违法而要曝光隐私,法律上有没有依据,还是说有关部门想怎么曝就怎么曝?
许多年前,个人权利不被尊重,游街、示众大多有之,可谓曝光无极限。现在人们知道这是错误的。当然,曝光并非要从公共生活中完全清除,但针对个人的曝光要特别慎重。另一方面,如果法律具体规定了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惩罚,那么超出惩罚范围以外的,就是伤害。
从报道来看,该市此次曝光,是为了配合“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一则让人怀疑其“长效性”,二则连家庭住址这样的隐私都予以侵犯,执法者这样自乱章法,很是“非理性”,也让人不由得怀疑是不是有“炫政绩”的冲动。
刘敏/文 朱慧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