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从合肥交警部门获悉:为贯彻执行《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入户上牌,明确规范电动自行车操作程序和登记种类,提高工作效能,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隐患,保证道路畅通、有序,打击盗抢电动自行车犯罪,切实保护车辆所有人利益,经交通主管部门研究,并报请上级同意,自2010年10月8日开始在该市市区重新设置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原有的3个点自2010年9月28日起撤销,仅保留非机动车辆管理所一个点;10月8日,另3个新点启用。
自9月28日撤销的3个电动自行车上牌点是:原蒙城北路电动自行车商会上牌点、原屯溪路电动车协会上牌点、原北二环荣事达上牌点。自10月8日起,合肥市共设立4处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分别是:新站交警大队上牌点(地点:北二环与铜陵北路交口向西100米)、庐阳交警大队上牌点(地点:蒙城北路顺安交管服务站一楼)、蜀山交警大队上牌点(地点:潜山路与黄山路交叉口向南50米)、非机动车辆管理所上牌点(地点:金寨路与芜湖路交叉路口)。
民警特别提醒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辆管理所的民警特别提醒:
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注意,我国目前电动车行业实行的是产品名录管理制度,各品牌电动自行车必须向省质监部门申请上产品名录后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市民在购车前可以登陆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研究院网(电动自行车栏目组)查询,网址:http://www.ahzjy.org.cn,避免因购买非标准车上不了牌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购买电动自行车要索取正规发票、检查车辆与合格证规格、型号、颜色是否一致,防止购买的是套牌、套型车。
有关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事项和非机动车辆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访或拨打咨询电话,地址:非机动车辆管理所(金寨路299号),电话:3627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