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河南郑州市中原区执法局法制科原科长傅赤贞因无证酒驾连撞11人,日前被郑州市中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7月16日晚8时30分,傅赤贞在未取得机动车驾照的情况下,醉酒后驾驶车辆,接连肇事,撞死3人、重伤1人、轻伤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