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一青年因吸毒过量致死,该青年的父母随后将与自己的儿子一同吸毒者告上法院。近日,合肥市瑶海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家住安庆的小明(化名)今年24岁,因交友不慎,染上了毒瘾。今年1月19日,小明与杨某、章某、夏某3人一起包下方某驾驶的出租车来到合肥。第二天晚上,他们在合肥购买了海洛因,随即来到位于该市胜利路的一家酒店吸食。小明当场因为注射毒品过量昏迷。杨某等人随后将小明送到附近医院进行抢救。1月20日23时许,小明经医院确诊,因吸毒过量已经死亡。
痛失爱子,让小明的父母悲痛欲绝,于是他们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等3人、驾驶员方某及事发酒店承担赔偿责任,共计赔偿死亡赔偿金等181564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明同杨某等3人系自取毒品各自吸食,且小明是成年人,精神状态正常,对因吸毒致死应自行承担责任。鉴于杨某等3人表示自愿补偿小明父母丧葬费用15000元,法院酌情判决3人共同支付小明的父母相关费用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