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公交车司机突然制动,使乘客颈部磕在前排座椅上而造成软组织挫伤,一时无法说话。经过数次复诊和一系列理疗后才得以康复。事后,该乘客找到巴士公司商量赔偿事宜,最终经法院调解,获得3000元赔偿。
2008年12月27日上午8时许,陈某乘坐省城某巴士公司运营的公交车行至百花井站时,因司机突然制动致陈某的颈部磕在前排座椅上,陈某当时即感到嗓子非常痛,发不出声。当事司机随后带着陈某到安徽省立医院检查,陈某被诊断为颈部软组织挫伤,并经电子喉镜检查为声带闭合不全。陈某经过一系列理疗后,于2009年6月16日经复诊声带闭合时无裂缝。期间,陈某自行垫付了医疗等费用。
事情发生后,陈某即找到巴士公司协商,但双方一直未达成赔偿事宜。陈某遂一纸诉状,将该巴士公司告上了法院。巴士公司接到法院的诉讼材料后,对陈某主张的案件事实无异议,并表示对合理的损失同意赔偿。
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即该巴士公司一次性支付陈某医疗费、交通费等损失共计3000元,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