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枞阳县一对夫妻因感情破裂而诉讼离婚,庭审中,法官询问共同财产分割情况时,因双方有一木材加工厂等财产,两人争议较大,枞阳县法院义津法庭采取竞价的方式解决了双方的财产争议。
原告许某与被告唐某系枞阳县钱桥镇人,婚初,两人一起打拼,日子渐渐红火起来,2003年,两人在枞阳县麒麟镇麒麟村办了一个木材加工厂。生活水平提高了,夫妻二人的关系却出现了变化,双方为家庭生活及生产发展产生了诸多矛盾,后在亲戚的调处下,木材加工厂由妻子许某经营了一年。今年年初,唐某要回了木材加工厂的经营权,双方矛盾日渐加深。今年6月,许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7月13日,案件如期开庭,庭审中,双方对加工厂的财产的经营权的分割争执较大,僵持不下。主审法官当即决定,根据双方的要求,对木材加工厂内的设备、半成品及经营权实行竞价方式处理,唐某认为厂内资产价值只有6万,许某一下子就出了8万,接着二人一直竞到13万,最后许某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