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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罚代管让“违建”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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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天宝新苑私改规划且违法建设达7000多平方米
以罚代管让“违建”难倒

怡人 记者 张火旺
 

星报讯(怡人 记者张火旺) 安庆市开发区天宝新苑不仅擅自改规划,将原有的12米门头“缩水”成现在的5米左右,还占用7000多平方米本属于铁路两侧控制带的防护绿地,建成大型临时库房向外出租。近日,安庆读者向本报反映称,有关执法管理部门以罚代管,对这种违法建设竟然不闻不问。

记者调查:临时库房一眼望不到头

据读者反映,位于安庆市开发区迎宾路168号的天宝新苑小区,是2001年由天宝房地产开发公司兴建而成,该小区的正大门规划为12米宽,而现在只有不足5米宽,房管局竟然给以产权登记、发证;此外,小区的配套设施1000多米长的绿化带也被开发商占据,在上面建了用于出租的临时仓库,估算面积不低于7000平方米。

采访中,记者看到自天宝社居委附近与火车道并排延伸至东面206国道位置,一眼望不到尽头的临时钢构库房,绵延达四五百米,一些租赁库房的商家正对存放的货物搬进搬出。当记者问及库房的租金价格,正在仓库里忙碌的刘先生告诉记者,月租金每平方米20多元。

开发公司:建库房是经过批准的

在天宝房地产开发公司,记者找到了总经理章国成。他告诉记者,天宝新苑原门头改建了附房,虽然是违建,但事后市规划部门认定同意其保留,该公司也接受了罚款处罚。而该公司所建设的面积7000多平方米的库房,也经过了相关部门的批准。

随后章国成还拿出了由市规划局和市城管执法局出具的对天宝新苑违法建设执法完毕的处理函和有关部门同意其建设临时库房的审批表。

相关部门:超过两年系违法建筑

临时建筑有无许可期限?4年过去该临时钢构库房是否合法?当初批准其建设的开发区建设局局长高荣华告诉记者,临时建筑有效期是两年,超过期限而又没有获准保留即为违法建筑,应当予以拆除。高荣华说,2008年天宝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过延期,但未获批准。

事后,记者在2010年安庆市开发区电子规划图上看到,天宝公司现用于临时库房的地块,被标注系防护绿地。市城管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局长杨国政告诉记者,鉴于天宝库房使用期限已过,又未获批准延期,已属违法建筑。下一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将对其下达限期自拆通知书。

事件进展:将调查租金是否纳税

有市民提出质疑:这么大面积的库房用于出租,且租金每平米在十几元至二十几元不等。若按库房面积在7000多平方米,每年将给天宝公司带来不菲的租金收入,这些收入有没有依法进行纳税?

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汪小庆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天宝公司大型库房的租金收入是否依法纳税的问题,下一步他们将派专人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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