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说,祖父“世代耕读,他又是个穷京官,就靠我祖母那一份嫁妆”。张佩纶死于1903年,越九载,李菊藕卒。“我父亲与姑姑丧母后就跟着兄嫂过,拘管得十分严厉,而遗产被侵吞。直到我父亲结了婚有了两个孩子之后,兄妹俩急于分家,草草分了家就从上海搬到天津,住得越远越好。……上世纪三十年代中叶他们终于打遗产官司。我从学校放月假回来,问我姑姑官司怎样了。她说打输了。”
张子静说:“1928年我们由天津搬回上海,姑姑也与母亲从英国回来了,才正式与二伯父分遗产。房屋、地产、不动产都有契据,容易分割清楚,我祖父留下的一批宋版书则引起了纠纷。当时宋版书已很值钱,全部在我二伯父手中。我姑姑认为那也是遗产的一部分,应作三等份分配,不该由我二伯父独得。二伯父不愿照办,就发展成我父亲与我姑姑一方,我二伯父一方的争产官司。……这件官司最终判我二伯父胜诉。”所提到的“一批宋版书”,即著名的“朱氏结一庐藏书”之一部。张子静称:“我不知父亲到底继承了多少遗产。但至少1935年左右他在虹口还有八幢房子出租;也还有一些田产和古董。十余年之间,这些财产都成乌有了!”
在儿子眼中,“所有败家的本事,他无一不缺”。“刚回上海那几年,我们家的房子越住越大。后来就越住越小。终至于我父亲和后母的晚年,只有一间租来的小房屋足以容身。”收入全靠青岛的一处房屋的房租。此系张志潜、张志沂二人共有,租金亦由他们均分。
1953年张志沂死于肺病。“我父亲去世后,我后母特地把我的堂哥张子美找来,当着我的面读我父亲的遗嘱。内容很简单,主要就是说青岛的房租,以后每年由我母亲得七成,我得三成。”“1966年文革开始,赎买政策的期限已满,房租的所谓利息收入遂告中断。”继母于1986年亡故。至于张子静自己,先在银行工作,后教小学、中学,“存的一点积蓄全拿出来,还不够讨一个爱人!”以致终身未娶。1989年1月20日,张爱玲致信张子静说:“我十分庆幸叔叔(按此系张氏兄妹对父亲的称呼)还有产业留下给你。”许是把后母死后,弟弟继续住的那间十四平方米小屋当成他继承的“产业”了。《我的姊姊张爱玲》配有该处照片数帧,说明云:“张子静屋内,只有父亲及后母留下的这些简陋陈旧的家具。”张子静1997年病逝,张志沂一支遂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