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花筒
没办渎职案,别想评先进
走,一起“查”政府去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8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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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渎职案,别想评先进
省检察院:把反渎职工作作为考核重要依据
实习生 席阳 记者 雷强
 

星报讯 四年多来,全省查办的国家机关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共造成264人死亡、75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7亿多元,平均个案造成经济损失80.24万元,是同期贪污贿赂案件平均涉案金额的2倍。记者昨日从省检察院获悉,为彻底查办渎职犯罪案件,省检察院要求,凡是年度内没有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的检察院,当年不得被评为先进检察院,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和反渎局长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

据介绍,由于渎职侵权犯罪是国家机关人员的履职过程中发生的犯罪,涉及环节多,责任相对分散,容易被忽视、被容忍、被袒护,尤其是容易和“工作失误”、“处理不当”相混淆,从而对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产生“同情”心理。

省检察院要求,凡年度内没有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的检察院,当年不得被评为先进检察院,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和反渎局长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坚持把反渎职侵权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下级院检察长到上级院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下级院检察长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强化下级院的办案责任,促进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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