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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的“火” 将由物业来“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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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的“火” 将由物业来“灭”
《安徽省消防条例 (草案修改二稿)》今日审议
记者 俞宝强
 

星报讯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业主应当维护住宅的消防安全,遵守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徽省消防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对物业、业主双方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应当与业主约定好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保障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业主应当维护住宅的消防安全,遵守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该条例中首次确定了物业公司担负住宅区的消防安全责任,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新的法律保障,将调动起物业公司维护居民消防安全的责任意识。

此条例将于今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审议。如果顺利通过,将于今年11月9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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