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养一只宠物狗来陪伴自己,养狗带来的问题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热点,除此之外流浪狗的存在也成为人们时常讨论的话题。犬类随地大小便、伤人等现象屡见不鲜,给城市环境、市民安全等方面都带来了困扰。
小狗伤人等问题让市民头疼
“狗粪便的问题还是很严重的,每天清扫都非常痛苦,还有些遛狗的人对我们态度非常不友好。”狗狗们随地大小便的行为,让环城公园的环卫工人张大爷很是头疼。
犬类伤人的情况更让人忧心。住在蜀山区岳西新村小区的胡先生称,出台相关的犬类管理办法十分必要,“因为曾经被狗咬过,所以我是个十分怕狗的人,最令人担心的要属那些没有系狗绳的狗,我见了躲都来不及。”由于对狗的害怕,胡先生称他连坚持了多年的饭后散步的习惯都已经放弃了。
“由于现在犬类对狂犬疫苗的接种率与办理养犬证的比例还不是很高,尤其是流浪狗更是无法保证。”胡先生告诉记者,犬类伤人不仅会带来身心上的伤害,还会涉及到无法赔偿等问题。
遛狗者大多对相关法规不知情
其实,我省犬类的管理法规,并不是“真空”地带。在《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市容环卫部门对宠物在公共场所所遗留粪便,不及时清除影响卫生的,对其饲养人处以50到200元的罚款。但许多人对此毫不知情,可见在实施中这项规定也落了空。
那么养狗者对此条例是否清楚呢?在环城公园,记者看到一位中年妇女正带着自己的小狗散步。当记者问起此条例时,这位遛狗者表示并不清楚。随后记者采访了10多位前来遛狗的市民,竟无一人知道该条例。
相关部门均表示 有必要专门立法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切实减少犬类伤人事件,预防和消灭狂犬病,建议尽快出台《安徽省犬类管理办法》。”在今年的省两会上,安庆代表团张莉等14位人大代表,提出了这方面的建议。
27日,记者从省公安厅、省农委、省卫生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协办单位了解到,各协办单位均在办理意见中明确表示,有必要通过专门立法,加强我省犬类管理工作。省政府法制办认为,因犬类管理立法涉及对公民养犬权利的限制,宜通过地方性法规规范。因此,需待省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计划后,法制办将商请省直有关部门,开展调研、论证,组织起草办法草案,按照立法程序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