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砀山一福利院院长1万元卖掉一名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妇女给人做老婆。河南警方解救时发现,该女子被先后倒卖了两次,而这名院长还拐卖过福利院2岁男童。日前,河南省商丘永城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判处时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2007年5月份,被告人时某所在的福利院救助了一名患有精神分裂症、无性自卫能力的青年妇女张某,被告人时某在与陈某预谋后,又伙同范某(另案处理)以10000元将张某卖与砀山县新南门镇村民周某(另案处理)为妻。2009年11月13日,河南商丘市永城公安局芒山派出所破获了这起拐卖妇女案,抓获涉案人员,将被拐卖妇女成功解救。警方解救时发现,该女子被先后倒卖了两次,而这名院长还于2007年1月份伙同陈某、贾某、王某,将福利院收养的两岁男童李某以15000元的价格卖给商丘永城市芒山镇村民豆某夫妇,时某分得赃款7000元,用于福利院开支。
法院认为,被告人时某以介绍婚姻为名拐卖妇女,构成了拐卖妇女罪。又以让他人收养有病儿童为名拐卖儿童,构成了拐卖儿童罪;案发后,被告人时某能够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