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广东东莞一位刘姓富豪,路遇两名劫匪骑摩托车抢劫一男子挎包,刘先生先是开着保时捷抓住一名劫匪,后来开着自己的直升机,抓另一跳入水塘的劫匪。在劫匪棍击直升机的情况下,他将自己的私人游艇运来,与公安等部门配合将第二名劫匪抓获。(昨日本报16版)
两名劫匪抢劫的并非刘先生,刘先生抓贼当属见义勇为无疑。注意,这里抓贼涉及的装备:保时捷、直升机、私人游艇,如此豪华装备让人瞠目结舌。单论装备,简直比警方还牛。
个人觉得,开飞机抓贼既很新潮,也很可爱。有人说,刘先生此举或多或少有着炫富的成分。我实在不愿将这样的行为和炫富归结到一块。不能因为刘先生的财富,而否定他见义勇为的事实吧?难道平民骑自行车抓贼就是抓贼,富人抓贼就不叫抓贼?
富豪陈光标大把大把地捐款,是好事;刘先生开着飞机抓贼,同样也是好事,因为他们的行为都体现了社会的价值取向,都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也都是富人应有的责任感的体现。
报道称,刘先生也很热心社会公益事业。2008年“5·12”汶川地震发生后,他曾赶赴灾区一线,带头并动员许多人为灾区捐款。由此看来,刘先生开飞机抓贼,并非一时心血来潮。其实即使一时心血来潮也不要紧。社会每天都发生着好人好事,我们很难区分每一件好人好事背后的心理动机,不排除其中确实有一些有着心血来潮的味道。但这种“心血来潮”,岂不是越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