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肥东县物价部门了解到,该县已经出台了经营服务用水与工业生产(行政事业)用水基本价格同价的文件。 同价后,工业生产(行政事业)用水到户价格由每立方米2.40元调为2.50元;经营服务用水到户价格由每立方米3.20元调为2.83元。其他类别用水价格暂不动,此价格从7月1日起执行。 记者 郁宗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