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下月起,我省将开始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一旦遇到被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可向省、市以及当地劳动部门的监察机构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