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将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学前教育法有哪些具体内容?为学前教育瓶颈问题提出哪些破解之道?1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发布会上,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张文斌介绍,学前教育法分为总则、学前儿童、幼儿园、教职工、保育教育、投入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9章,一共是85条。
在保障教育权利方面,张文斌介绍,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适龄儿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工作或者居住的地区方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学前儿童入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规范保教活动,强调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
在教师队伍方面,张文斌介绍,法律明确资质要求,强调幼儿园教师、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加强人员配备,要求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足配齐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聘用管理,规定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应当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存在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得聘任。
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田祖荫介绍,严格幼儿园教师资质条件,把好教师入口关,对失德失范行为零容忍。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队伍工资待遇,提高教师培养层次和培养质量,加大教师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专业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园教师队伍。
同时严格规范保教行为,研究制定课程教学资源审定管理办法,严格规范监管在幼儿园推行使用的课程教学资源。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等不规范的办园行为。 据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