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0月19日发布通报称,针对网上反映的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品安全问题,经过联合调查组调查,该批次鲜猪肉片判定为不合格,确为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查及管理不到位,已对学校、涉事企业、相关责任单位和干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10月20日新华网)
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此次“臭肉”事件暴露了学校食堂在食品安全上的严重漏洞。尽管当地政府部门已迅速介入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免职、涉事承包企业被罚没等处置,体现了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和决心,但与“臭肉”事件的恶劣社会影响相比,还远远不够,不能止于此。
涉事学校是当地的知名民办学校,学费不菲,家长趋之若鹜,不料学校华而不实,连最基本的饮食安全,都未能把好关。鲜猪肉片变质变臭,表面看是由于运输和存储不当所致,实则反映出学校漠视学生身体健康,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监管不力,以及校长陪餐、阳光厨房等管理制度的形同虚设。
让学生吃得健康,这是学校食堂的安全底线,不能有任何闪失。因此,需要以高标准、严要求,对学校食堂实施最严格、最全面的监管,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建立起一套完善、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当前,许多学校食堂都采用了承包经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学校的运营压力,但也带来了食品安全管理的隐患。承包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可能会忽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甚至不惜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因此,应加强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审查其经营资质和管理水平,对于存在不良记录、安全隐患的企业,应及时予以清退。
与此同时,要落实陪餐制度。校长、教师必须与学生一同用餐,亲身体验食堂的餐饮质量和卫生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