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9月24日下午,“全面深化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二场)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我省PM2.5平均浓度连续3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连续4年超80%,是当年实现两项指标“双改善”的少数省份之一。
据介绍,我省不断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皖北六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扎实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巢湖综合治理和淮河流域水质提升行动,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和安全利用,扎实推进农村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治理,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3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34.8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首次监测时下降1/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2.9%,较2015年上升11个百分点;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首次突破90%。今年1~8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4.7微克/立方米。
同时,我省研究制定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严格重要生态空间监管,实现全省316个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全覆盖,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累计整改违法违规问题1978个。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扬子鳄等一大批珍稀濒危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整治上,建立“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排查整改奖惩机制,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行动,切实提高整改质效。截至2024年8月底,中央层面交办问题388个、完成整改351个,省级层面交办问题4192个、完成整改3697个。构建环保惠民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餐饮油烟、噪声扰民、恶臭异味、道路扬尘等群众“家门口”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排查整改问题7万余个。
此外,推广新安江生态保护补偿经验,实施皖苏、皖赣长江干流横向生态补偿,实现全省重要河流域、湖泊生态补偿全覆盖;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020年以来,责任人累计承担赔偿2.78亿元,谁保护谁受益、谁破坏谁赔偿机制日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