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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合肥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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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合肥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开始
集中参保期: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待遇享受期: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记者 祁琳
 

星报讯 9月4日,记者从合肥市医保局获悉,2025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已经开始,根据要求,集中参保期为: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据悉,参保对象为: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各类在校学生;非本市户籍,持有本市居住证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非本市户籍,随在本市就业参保人员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获得我国居留许可证在本市居住未就业的外国人。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外市参加2025年度居民医保的,不得重复参保。

缴费标准为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执行国家最低标准40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670元/人。在肥高校大学生:执行普通居民缴费标准,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补助50元/人,个人实际缴纳350元/人。医疗救助对象享受全额或定额参保补助。其中,特困人员(含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无需缴费;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每人只需缴纳40元;返贫致贫人口每人只需缴纳80元;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每人只需缴纳200元。

此外,记者了解到,国家鼓励连续参保,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将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将根据参保人断保情况设置参保待遇等待期(至少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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