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泉山法庭在调解一起美容服务合同纠纷中创新应用劳务代偿理念,将劳务代偿融入纠纷调解,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同时也提升了人民对司法服务的满意度。
据悉,该案原告在被告经营的美容店铺购买美容项目,活动内容是充值3万元享受3万元美容项目或产品,满一年返还现金1.5万元,满两年再返还现金1.5万元。双方就活动内容签订美容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后,被告因店铺经营不善未能履行返款义务,双方经协商无果后起诉至法院。
接收该案的调解员立马与被告联系,被告认可需返现金额,但表示其先前经营的店铺已关闭,而与朋友新合伙经营的店铺还处于未稳定的阶段,故无经济能力一次性返还。调解员反复琢磨,尝试寻找可行的解决办法:既然被告现无经济能力偿还,能否用店内美容项目代偿呢?于是,调解员再次与原、被告联系,说明用美容项目代偿欠款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原告表示只要我充值的费用能够物尽其用,我愿意被告用这种方式还款。被告向调解员表示感谢后也承诺向原告支付2000元,其余费用按照原告选择在新开店铺为原告做美容项目以偿还欠款。至此,纠纷圆满解决。
美容服务合同纠纷逐年增多,涉及到的法律关系越来越复杂,处理难度越来越大。传统的调解方式往往已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而劳务代偿理念的引入,为这一难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劳务代偿是指以劳务责任代替经济赔偿,将劳务赔偿与经济赔偿相结合,从而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这一理念在美容服务纠纷调解中的应用,不仅有效解决了纠纷,还提高了调解效率,减少了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