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市包河区了解到,8月10日至10月31日,包河区将在景区街区、酒店民宿、影院剧院等领域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300万元。其中,发放景区、街区消费券100万元,酒店、民宿消费券100万元,影院、剧院消费券100万元。
据介绍,对在包河区旅游景区、特色街区以及景区(街区)内经营单位消费的个人,单笔消费满50元可用一张10元券;单笔消费满100元可用一张20元券;单笔消费满150元可用一张30元券;单笔消费满200元可用一张40元券(以上均不可叠加使用)。
同时,对在包河辖区内酒店、旅游民宿消费的个人,单笔消费满200元可用一张30元券;单笔消费满300元可用一张50元券(以上均不可叠加使用)。对在包河区各大影院、文化剧院内消费的个人,单笔消费满30元可用一张10元券。
景区、街区消费券领取时间为8月10日10:00至10月31日23:59,使用时间为8月10日至10月31日;酒店、民宿消费券领取时间为8月10日10:00至10月29日23:59,使用时间为8月10日至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