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醇基燃料作为一种化学品以其燃烧值高、价格便宜的优点深受饭店、食堂等餐饮行业经营者青睐,但醇基燃料因易燃、有毒,极易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经侦大队紧盯隐患、聚焦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依法追究周某飞在南谯区内未经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刑事责任。
日前,该大队在持续开展醇基燃料安全隐患治理中发现,滁州市南谯区部分饭店、企业食堂使用的燃料均为周某飞供应的醇基燃料。该大队联合区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随即对周某飞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其经营场所场地内储存有大量疑似醇基燃料的塑料桶装液体燃料。经依法取样鉴定,该燃料主要成分系甲醇,闪点小于40℃,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认定属危险化学品。
经查,周某飞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多次购进醇基燃料在南谯区销售,从中获利,涉案金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扣押醇基燃料约2吨,犯罪嫌疑人周某飞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