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涉企审判团队通过带案下企的方式,奔赴百里之外的工厂企业,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获得了两家企业的高度赞扬。
2022年,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从甲公司处订购PC纯净水桶。合同签订后,原告甲公司按照被告乙公司的订购要求向其供应PC纯净水桶,且前期付款一直正常。2022年12月21日, 甲公司向乙公司供货31920元,2023年2月8日向乙公司供货25810元,合计57730元货物,乙公司因这两批次的PC纯净水桶存在质量问题及售后不及时一直未支付货款。该批货款经原告甲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研究案件卷宗,考虑到此案标的额虽然不大,但两家企业因供货质量、付款不及时等问题矛盾较大,双方之间拒绝沟通,单纯从法律角度处理此案无法达到案结事了的司法效果。在详细了解双方的商业运作模式和实际困难后,法官与两方企业就纠纷解决方案进行了深入探讨。在调解过程中,双方企业均表示已无继续合作的可能,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了能一次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苦口婆心,跳脱出案件来谈企业发展、谈经营理念。经过漫长的磋商,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实质化解,同时两家企业也表达了对承办法官的敬重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