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消防救援局、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租赁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从即日起至今年10月前对该市范围内开展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产权人自主出租的住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据了解,本次整治工作将包含经营主体登记、租赁住房使用状况、安全隐患的检查、承租人身份的检查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5项内容。7月20日之前为企业自查阶段。7月21日至9月20日为区级排查整治阶段。各县(市)区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指导督促各街镇(乡镇)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组织属地开展住房租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9月21日至9月30日为巩固提高阶段。届时,有关部门将根据检查反馈情况,各县(市)区对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相关产权人的整改情况,进行暗访检查或随机抽查方式复查,确保整治效果;市房产、消防、公安部门对不认真履行整改责任的,将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行政处罚、记入信用信息档案、公开曝光等方式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