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李某亲手将一面绣有“人民法官为人民,真情温暖感人心”字样的锦旗送至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泉山法庭法官手中,表达了对办案法官一心为民、公平公正裁判的感谢与赞扬。
李某系原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告张某、刘某系光伏业务的推广员。2023年6月10日,双方签订了《光伏推广合作协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提前预付合同价款,但被告未能按照合同履行光伏安装和并网义务,且案涉光伏安装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致使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现双方因合同履行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和损失赔偿问题各执一词,无法协商一致。
因该案原、被告之间矛盾纠纷争议较大,承办法官在接手该案件后,分别联系双方当事人多次谈话固定双方的争议焦点,核对存在争议的事实。庭后,法官多次到社区进行走访了解,到辖区派出所核实当时报警情况,并到案涉房屋进行现场勘查。经过法官多次调查核实以及谈话,反复对案件的证据材料进行梳理分析,最终,在充分保障原、被告相应的诉讼权利下,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原告相应款项。
该判决文书下达后,双方均没有提出上诉,对判决结果均表示满意,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是向承办法官赠送一面锦旗,以此表达自己对法官公平公正裁决的感谢。短短十四个字的锦旗,承载的不仅仅是当事人对法官的感谢,更是对法官工作认可,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