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一步强化信用制度标准建设,规范招投标市场主体失信约束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环境。
实行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市场秩序。尊重和保障招标人组织招标、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自主权。通过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引导经营主体诚信守法参与招标投标活动,鼓励经营主体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对信用评价好的市场主体开通容缺受理通道。
动态监测信用评价应用,及时纠正规范。深入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科学设置信用评价指标,客观公正评价企业信用状况。对肥东县信用评价、信用评分以及信用监管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排查,聚焦评价主体、评价标准、结果应用等关键环节,畅通投诉渠道。
公开披露不良行为记录,开展信用修复。肥东县监管部门在不良行为处理决定文书送达的次日,及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公开披露不良行为信息,有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在失信行为纠正后可进行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