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从合肥市生态环境部门获悉, 日前,合肥市公安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合肥市关于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止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24年6月24日起,在合肥市区(不含四县一市)范围内道路禁止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合肥市(含四县一市)道路禁止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
柴油货车对NOX和PM2.5污染贡献大,且流动性强、监管较难,成为影响该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合肥市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行管理措施,是实施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的现实需要,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必然要求,也是对标长三角区域先发城市、促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具体举措。
下一步,合肥市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止通行管理措施的实施,对违反规定驶入禁行区域和尾气检测排放超标的违法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处罚,切实减少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推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