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20.7万辆
天热,猫犬伤人进入高发期
合肥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
图片新闻
五保户老人车祸去世,46万赔偿款归谁?
3日到位30万 真金白银暖民企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4年6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五保户老人车祸去世,46万赔偿款归谁?

雷梅洁 曹开发
 

五保户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车祸去世后,获得46万余元交通事故赔偿款,第二顺位继承人妹妹张乙与扶养人侄儿张小丙因该笔赔偿款的归属问题产生纠纷。日前,广德市人民法院依法调解了该起因车祸赔偿款分配引发的纠纷案件。

张甲系广德市某村村民,生前是聋哑人,无配偶、子女,父母早已去世,兄妹四人中只有妹妹张乙在世,属于五保户。张甲生前一直与哥哥张丙生活,张丙去世后,一直与张丙之子张小丙一起共同生活。

2023年7月10日,张甲因突发交通事故,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张甲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张乙是其唯一在世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张乙和张小丙共同与保险公司、肇事方协商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事宜。因张乙年老体弱,遂委托张小丙办理张甲赔偿事宜,保险公司和肇事方将共计466546元赔偿款划入张小丙账户上。后张乙要求张小丙返还其中一半的赔偿款,却遭到张小丙的拒绝,多次协商无果后,张乙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走访张甲所在村委会干部、张小丙周边邻居及双方亲属后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系姑侄关系,张小丙确实与张甲共同生活过,也在日常生活中履行了对张甲的扶养义务。张乙是外嫁姑姑,并未与张甲共同生活过。承办法官遂召集张乙、张小丙、村委会、司法所等多方主体,开展诉中调解。承办法官根据事实,从法理情理角度释法析理,原告张乙是张甲近亲属,具备继承张甲交通事故赔偿金资格,被告张小丙作为张甲已故兄长的儿子,且实际履行扶养义务,可适当多分。

最终,张乙与张小丙达成协议,由张小丙一次性返还张乙交通事故赔偿金12万元。张小丙当场履行,并向张乙赔礼道歉。双方握手言和。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