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5月31日,合肥市卫健委和合肥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合肥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明确对全市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给予一次性补贴。
据了解,补贴资格认定标准:生育时,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或一方为本市户籍且生育子女在本市落户。夫妻双方必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024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
夫妻双方共同生育的子女,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育儿补贴(多胞胎中四孩及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育儿补贴(多胞胎中四孩及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育儿补贴。
补贴标准:生育第2个子女,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生育第3个子女,给予 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申请时限: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及时为子女办理入户登记,原则上可在子女入户三年内进行申请,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