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合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管理,提高组织实施绩效和科技投入效能,合肥市科技局日前起草并出台《合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合肥市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和市关键技术研发“揭榜挂帅”项目。项目坚持全过程管理,可查询、可追溯。
合肥市科技局每年发布项目榜单征集通知。符合条件的发榜单位应当围绕合肥市主导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共性技术,以及先导产业的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等,提出需要攻关的项目榜单。揭榜单位应为有能力解决榜单任务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团队和个人等。
项目立项后,由合肥市科技局、县区管理部门、项目发榜单位共同签订项目任务书。任务书中绩效指标、资金额度等应当与申报书保持一致,任务书签订后,原则上不能变更。合肥市科技局根据项目实施周期一般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集中验收。
任务书指标全部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以通过发榜单位提交提前(单独)验收申请,经县区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归口管理处室提交市科技局主要领导审批后可提前(单独)验收。项目提前(单独)验收工作,由归口管理处室组织实施,验收费用由项目发榜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