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面启动消费品“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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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面启动消费品“以旧换新”
出售或报废现有乘用车,同时购买新能源车,可补贴8%
记者 章沁园
 

近日,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6部门印发《安徽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全链条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

《实施方案》指出,要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引导力度,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全省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到2027年,全省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1倍,二手车年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汽车换“能”,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可达 6%

《实施方案》指出,自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鼓励各地采取发放汽车消费券(消费补贴)等方式促进个人汽车消费,各地财政对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最高可达销售价格的5%,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可达6%;出售或报废个人现有乘用车,同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标准可达8%。

此外,鼓励各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组织开展汽车促消费和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资质企业发展“互联网+报废车回收”模式,提供上门收车服务。

家电换“智”,消费券补贴标准最高可达售价 10%

《实施方案》指出,鼓励各地采取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等方式促进家电以旧换新,各地财政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券(消费补贴)补贴标准最高可达销售价格10%;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平台企业)整合生产、售后、回收等上下游资源,开展叠加让利活动,提供家电送新、收旧、拆装“一站式”服务。

推动废旧家电回收企业与物业、社区、街道(乡镇)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上门回收服务,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回收企业运用手机 APP、微信小程序等开展“线上预约、线下回收”服务。

此外,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二手回收业务,培育一批服务便捷、规范高效的二手商品流通龙头企业,积极发展“互联网+二手”、售后回购等模式,扩大二手商品交易规模。加强对二手商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规范二手商品交易行为。

家装厨卫“焕新”,简化家居 消费贷款 申请材料

《实施方案》指出,鼓励各地采取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等方式促进家装厨卫“焕新”,各地财政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居产品,消费券(消费补贴)补贴标准最高可达销售价格10%。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家居、家装等消费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适当简化贷款申请材料,推广线上即时办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家居适老化改造。

引导家居行业、重点企业针对旧房装修、厨卫焕新等提供菜单式套餐,提供上门“送新”、返程“收旧”等服务。鼓励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大件垃圾存放点”,提供家具临时存放、家装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组织开展“大件垃圾免费集中清理日”志愿活动。

此外,加强数字智能化与绿色建设,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更多生活场景落地;加快绿色建材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全面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

据悉,我省将消费品以旧换新促消费工作纳入全省“徽动消费促进年”活动安排,鼓励各地发放汽车、家电、家居消费券和消费补贴,确保“真金白银”优惠直达消费者。政策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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